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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選擇)
剛剛,一位之前辦理贈與不動產的客戶來電,說他們不動產要買賣,需要被課多少稅,其稅金,如以市價400萬來出售的話,大概會被20萬左右的房地合一稅,他驚嚇怎麼那麼多,而這些還未含仲介費等其他稅費及規費,當初辦理贈與時,因為他是考量父親有亂花錢習慣,所以讓父親早日贈與給他,當初雖然也有告知相關房地合一稅的重要性,雖然當下也有給他其它建議,但因為受到當時環境因素的影響,而且認為他一定不會出售,所以不會有買賣問題,所以採取贈與一途,而誰知三年後他要出售了...。
會說明這個,是人類往往在做決定的時候,往往只考慮當下的情境因素,而做出不一定最利於自己的選擇,而只以自己最滿意的選擇作為決定結果,以行為經濟學來說,這是有限理性理論的主要精髓。
最近不少客戶或朋友都有相同情形,縱使我給了確定的答案,但是客戶在做選擇仍是以自己最滿意的答案,並且給出一個圓融自己答案的說詞,去做決定,也許,真的要等痛到,才會學到教訓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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