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真的是忙翻了,沒想到案子忽然就啪啪啪一下湧過來,不過都不是買賣案件,大多為繼承或贈與案件。

現在家產較多的人,年齡老了,如果採用繼承過戶給子女,遺產稅真的是很多,尤其是未來政府打算遺產稅率要改成20%,真的是嚇死人。

因此對於這一類客戶,我多會建議採分批贈與或是公證來將名下不動產慢慢過給子女,一方面,稅不用被課徵那麼多,二方面,也不用擔心當財產給子女後,子女就變心了,畢竟,這年頭親情也薄落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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